摘要

王阳明的“致良知”之教将个体德性的实现与教化民众联系起来,具体落实在书院实践中,表现为重视书院建设,规范书院制度,确立以学为圣贤为目标的书院教育宗旨,从而成就明德亲民的圣人之学。针对以科举为目的的学校教育中存在的支离和功利之弊,王阳明主张书院教育应践行圣人之学,即良知学,以弥补官学教育之不足。在对待举业上,王阳明认为其与圣学并不相悖,可将举业纳入书院的教育之中。王阳明一生的教化活动始终与书院结合在一起,书院实践构成了他立德成己、亲民教化的圣学的重要环节。

  • 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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