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模式下,企业投入到校企共建的实训基地的固定资产其性质、用途和管理模式均与常规投入不同。对这部分固定资产学校可依据《政府会计准则》的立法本意,本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企业投入的生产与教学一体化的固定资产按一定的方式、一定的比例计入学校固定资产,并根据不同的用途进行绩效评价、数据的披露和使用。

  • 单位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