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于2020年出台了《数据治理法》以明确数据治理新措施“数据再利用”,欧盟数字主权取得进一步发展。本文通过分析对再利用模式运作中双重逻辑,指出该法案象征着数据利他主义概念在欧盟数据治理域下的正式确立,并得出对我国数据治理具有启发性的三点:明确数据治理中数据类型范围、数据使用需兼顾数据保护以及先行完善数据共享的统筹规划。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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