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文物具有区域性甚至流域性特点,在跨域文物保护领域开展检察公益诉讼,面临破坏行为区域界限不明、监管部门职能交叉、损害后果跨域等问题,给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对此,应探索构建由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文物属地政府等成员单位组成的跨区域、跨部门文化遗产公益保护联盟,推动形成文物跨域保护、府院联动、协同治理的文化遗产多元综合治理格局,才能促进对跨域文物的长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