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业内人士认为:既不能"坑友",也不能"坑配偶"。法院必须在债权人利益和未举债夫妻一方利益的"平衡木"上"跳舞"。这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就是要解决这个难题。湖南宁乡法院首审前妻2000万元债务,前夫不背。以前,夫妻一方欠下债务,不管另一方是否知晓,哪怕离婚了,可能都要承担这笔债务。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防止出现不合理的"被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