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探索美国竞技体育治理体系的特征,旨在为提升我国竞技体育治理能力提供参考。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我国竞技体育治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竞技体育治理体制内生动力不足、联动能力不强,短期内依然囿于“强政府、小社会”治理格局,人才培养治理模式和训练参赛治理机制效能不高,多元主体间存在责权关系不清、利益分配不均等。研究发现,美国竞技体育治理建立在社会主导型治理体制之上,体现出层次分明的“分权式”治理、自下而上的“学院式”治理、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化”治理、组织贯通的“联动式”治理以及训科医结合的“一体化”治理等特征。为全面提升我国竞技体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应建立“强政府、大社会”的竞技体育政府主导型治理体制,打造竞技体育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扁平化”治理模式,塑造政府、市场与非营利组织合作的竞技体育“网络化”联动治理机制,完善优秀竞技人才的选拔、培养、训练、参赛“一体化”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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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医科大学; 南京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