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格权认定和有偿使用的协同运作是保障宅基地分配和占有公平的有效手段。本文援引组织公平理论、协同效应理论对“为何协同”“如何协同”进行理论阐释。并从主体协同、标准协同、产权协同和实现形式协同4个方面对“资格权”与“有偿使用”的内在逻辑进行分析。从现有试点地区的宅基地改革成果来看,“资格权认定”与“有偿使用”在协同过程中存在着非集体成员有偿使用向资格权取得延伸、有偿使用范围和标准难以界定、有偿使用与资格权取得关系不明、有偿使用的市场化逻辑稀释资格权保障性功能的问题。为此建议明确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与认定条件,制定差别化的有偿使用标准,探索资格权认定,有偿使用和确权发证的联结机制,不鼓励大范围实行“多占多交”“择位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