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日前,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工作,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天津市教委制定出台《天津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为中小学校提供校外配餐服务的企业应具备12项基础条件。经营异常或存在过违法行为的,以及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或者3年内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的配餐企业,将被严格挡在选择名单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