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省份,加之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一旦发生大面积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救灾任务繁重,现有的国家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将很难满足农业生产救灾的需要。因此建议将种子储备及管理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省、县(区)两级储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