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政办发[2019]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65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市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