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甘肃省友宋树森所记存的州县交代、差车控案、禀修工程等案例来看,州县与行省间的禀详和札牌仅为清代上下级衙门正常运转的载体,并非解决问题的主要手段。州县省友在使费基础上请托司、院书吏对州县省务的运作,从酝酿、沟通、协商到最终解决,才是州县和行省间行政运作的实况和常态。省友这种利用体制外的非正式和私人因素从事的州县省务运作,一定程度上起到简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的作用,同时又使州县规避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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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历史学系; 浙江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