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金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以其为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不少争议。以顾某盗窃案为例,分析网络游戏金币的刑法属性,肯定其符合刑法上财物的特征;分别评析对网络游戏金币实施的犯罪行为所涉及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盗窃罪,从盗窃罪的行为模式、两罪想象竞合的空间以及虚拟财产的独立性角度,肯定以盗窃罪定性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