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政字〔2023〕130号潍坊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将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潍政呈〔202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