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北京医改对某三甲医院生育保险住院费用的影响。方法选取北京某三甲医院妇产科2016年1月1日—2017年4月7日医改实施前出院病案5 692例住院患者相关信息作为对照组,选取2017年4月8日—2017年12月31日医改实施后出院病案3 870例住院患者相关信息作为观察组,收集北京医改实施前后涉及的住院费用,并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观察组生育总住院费用较对照组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8.718,P<0.05);且观察组一般治疗费用、监护及辅助呼吸设备费、输氧费、超声费、一般检查费、接生费、中医治疗费、西药费、中成药费、检查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治疗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药费3类、其他费用等12类费用较对照组低,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病理费、化验费、临床物理治疗费、手术费、抗菌药费、手术用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等9类费用较对照组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生育基金支付费用较对照组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北京某三甲医院医改实施后可有效减少生育保险住院费用,控制医用耗材费用,进一步加强医改政策的实施,可有效促进医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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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