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影堪称艺术符号学门类研究中的“百科全书”。文章把电影剧本看作是小说向电影、文字向影像转化的必经功能性文本。认为电影剧本是电影本身的一种先文本,属于一种整体优于局部的系统性记谱媒介,作为一种艺术文本有自身的艺术结构。文章借用洛特曼文化符号学第二模式系统理论对电影剧本的组成结构、局部与整体、系统内外文本、编码特征关系进行剖析,并尝试回答电影剧本与文学关系含混的内在原因。且就当下泛影像化文学书写对电影、文学的交互影响现象展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