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自1985年提出“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至今已近40年,对办学自主权的核心——学术自治进行研究,针对“学术自由”“学术规范”以及“学术事务去行政化”等当前学术治理的症结所在,倡导从要求学术自治走向践行学术法治,以学术法治维护和保障学术自治;推动学术治理由政治思维向法治思维转换,将大学应有的学术权利以及对大学的追责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化,从而提升学术治理现代化水平。据此,实践路径为:完善立法,通过修改《高等教育法》确认公办高校的特殊本质和规律,明确其法人权利和责任;以“权力清单”规制行政权力,以“权利清单”保障学术权利;对公办高校学术失范依法追责,以及对内部主体学术不端行为进行问责。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