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能否被司法适用是备受关注的问题。实证数据显示,法院在820份裁判文书中适用宪法解决相关民事纠纷。法院适用宪法的主要原因在于弥补基本权利条款法律化的不足的现实需要、缓解民事裁判中法院“找法”的困境、法官的务实主义思维的体现以及宪法适用监督机制的缺失。基于此,宪法司法适用问题应该从“标”和“本”两个方面进行处理,以求将其纳入到规范的轨道。

  • 单位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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