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百三十二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3年5月25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实施科技强省、人才强省、技能强省战略,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劳动群众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特作出如下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