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1993年在厦门首次尝试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进行委托代建,之后全国陆续出现代建“厦门模式”、“宁波模式”、“深圳模式”等,到2004年,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代建制管理模式,并规定在全国范围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政府代建模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从而基本解决政府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弊端,不断提升依法建设,提高工程质量,节约工程成本,减少工程时间。代建制已在国内发展近30年,经过不断的改进优化,不断适应市场需求,本文将以广西项目管理承包,即PMC模式在政府非经营性项目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思考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