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转型,借名买房作为一种购置房产的新兴模式也应运而生。借名买房涉及借名人、出名人以及相对人等多元性的关系。借名买房意味着传统不动产登记体系中法律权利和事实权利一元性状态的解构,而滋生出法律权利和事实权利二元分离的结构形态,这就产生了所有权归属的问题。在当前中国借名买房语境下,宜摒弃传统物债二分模式,将借名人的权利定性为中间性民事权利。作为事实物权,借名买房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借名人。当借名人与相对人发生权利冲突时,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平衡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