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除大幅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国家首次引入了地方政府债和专项建设基金、中长期贷款等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大大拓宽了资金渠道。政策性金融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融资支持,从根本上体现了其政策性、优惠性、有偿性与国家信用性特点。随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正式转入后续扶持阶段,围绕安置点和搬迁群众的经济工作由大规模建设转变为支持小散建设项目和市场主导的相关产业,需要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三种金融形式各尽所能、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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