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行政诉讼法》新增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标志着该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虽然公益诉讼在前几年的试点推行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其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尚不完善,检察机关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着受案范围狭窄、线索来源单一、举证责任分配和配套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困境。为此需要适当扩大受案范围,增加多渠道线索来源,明确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和权限等,以更好地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