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栏目上的"私人订制龙凤胎案"终于在2016年落下了帷幕,二审上海中级人民法院以"抚养母亲"与两名儿童之间不仅成立继父母子女关系且存在拟制血亲关系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这一判决结果,就引发了关于代孕子女的监护权问题的探讨。本文就以该案为切入点,将代孕子女的监护权问题分为两种情形:一、委托人与代孕母的监护争议;二、委托人与第三人的监护争议;综合分析认为代孕母为法定监护人,而委托人可以通过收养代孕子女获取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