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积极公民的形成源于多种因素,既有国家因素,也有社会因素,还有公民个人因素。通过对湖北、山东和湖南的五个村庄的经验研究发现,积极公民的形成需要自上而下的国家建设行动,也需要自下而上的农民参与行动。前者包括国家和政府对农村公共设施、产业发展等实施建设性投入,农民从中有较强的个人、家庭及共享公共设施的获得感;后者指农民参与、影响建设性行动并承担个人和社会责任。自上而下的国家建设行动和自下而上的农民参与行动是积极公民形成的重要条件,二者缺一不可,在实践中要同步、同时实施,否则难以促进公民的积极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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