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收集分析了2015-2021年间16个既有建筑非受灾坍塌案例,统计规律如下:结构类型上,砌体结构约占2/3,钢结构约占1/4;建筑层数上,四层及以下约占86%;坍塌主因上,非正常建造、擅自拆除承重结构、擅自增层各约占1/3;使用年数上,非正常建造、擅自改造(不含拆除承重结构)后5年内坍塌的占比超过1/2。结合坍塌案例提出了排查与鉴定的建议:排查不可仅查勘裂缝、变形等结构构件表征,尚应结合既有建筑是否满足设计、施工、使用“三个正常”综合出具排查结论,且不可将建筑层数、使用年数作为确定排查重点对象的依据;既有建筑鉴定的本源要求是评估后续工作年限内是否需加固、哪些项目或部位需加固,鉴定类别的确定应以首先保证结构安全为前提,现场工作数据是鉴定的基础性数据,鉴定评价应明确指出是否需加固、哪些项目或部位需加固。另列举了资料缺失时的若干鉴定难点与风险。
-
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