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海关是一个国家监督管理进出口国境的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并执行关税法规及其他进出口管制法令、规章的行政管理机关。清康熙二十三年至二十四年(1684-1685),清政府取消海禁,允许开海通商,正式开设海关,在福建漳州设立闽海关、广州设立粤海关、宁波设立浙海关、江南(上海)设立江海关。在清代前期的四个海关中,以粤海关最为重要[1]。在制度上,海关隶属于户部。乾隆二十二年(1757)起,清政府限定广州一处为外国商船准许进出港口。清代粤海关十两砝码锭就是当时粤海关关税收入一种主要的税锭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