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2020年禁渔期舟山海域拖网休闲渔船渔获物分析,研究了拖网休闲渔船作业对渔业资源的影响。单网渔获物平均重量为21.4 kg、尾数为2 053尾,单网渔获物平均重量超过20 kg的要求。共鉴定渔获物55种,优势种(IRI>1 000)为小黄鱼、龙头鱼、三疣梭子蟹和葛氏长臂虾,重要种(1 000>IRI>500)为口虾蛄、鮸、日本蟳、棘头梅童鱼和哈氏仿对虾,除了葛氏长臂虾,其余8种渔获物均为浙江渔场主要经济种类,共占总渔获物尾数的72.0%、渔获物总量的88.1%。11种主要经济种类幼体比例平均为75.6%,小黄鱼、银鲳和带鱼达到100%,主要经济种类的幼体比例处于较高水平。建议对每航次体验式捕捞时间进行规定,通过渔船精密智控工程建设实现对捕捞时间监管。建议开展禁渔期体验式捕捞总次数及海域可捕资源量等研究,对拖网休闲渔船总数量或总体验式捕捞次数进行管控。建议开展拖网休闲渔船网具最小网目尺寸要求和网具改革研究,减少幼体捕获比例,减少禁渔期拖网休闲渔船作业对幼鱼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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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海洋大学;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