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18-0160009鲁建质安字[2018]1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济南、莱芜市城乡交通运输委、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乡水务局:现将《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