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1986年英国《破产法》第214、215、251条和2006年英国《公司法》第251条为基础,并结合相关案例,对不当交易和影子董事这两个概念的含义、构成、应用等进行简要分析。这两个概念的引入旨在突破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形式,给予公司的债权人以更充分的保护。依本文之见,现代公司制的建构、公司法的不断完善是为了在安全和效率之间寻找好平衡点,在基本的公平正义之上来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