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额诉讼程序在运行中呈现适用率低、地域差异大、案件类型集中、文书不够规范等问题。伴随当前民事审理方式的变化,实践证明要素式审理法可以适用于小额诉讼程。要素式审理法,主要是运用要素表格识别案情繁简,提高程序强制适用率;要素式庭审融入集中审理原则、跨越诉讼阶段、庭审实质化等职权主义理念,提高程序适用质效;要素式裁判文书从简化的行文结构、简化的"演绎推理三段论"式进行说理论证,并推行示范裁判在司法的参考适用,树立程序终审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