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市发[201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发展改革、林业主管部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的部署,根据《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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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