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绩效评价是公共文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和根本保障。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不仅对于建立健全政府的竞争机制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实现公民文化权利均等化和满足公民文化需求多样化的政府责任的体现。文章选取了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瑞典的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为研究对象,对其法制建设、评价范式、评价方法等进行分析。研究发现:立法、核心理念、执行机构、评价侧重、评价关注点、理论基础等是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的核心要素;立法先行、理论指导以及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是绩效评价发展的普遍规律;评价导向、评价侧重点、推行方式等则根据各国情况而所不同。结合我国国情,文章提出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的法制化建设,政府角色向"主客同体"转变,评价主体向"公众本位"转变,为制度构建寻找理论支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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