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休致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僚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萌芽于秦汉,集大成于明清。其中清代的休致制度定型于顺治时期,并在康雍乾三朝不断得以发展完善,从官吏休致缘由到办理休致程序再到休致后所享各类待遇,皆有明确规定。故本文以乾隆朝新疆官员为考察对象,试图通过满文档案勾勒出清乾隆时期新疆地区官员休致制度的基本轮廓,并加以分析理解,进一步凸显出清代官员休致制度在新疆区域实施过程中所具有的严密性与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