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长期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社会建设研究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国家治理室教授王静在接受《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专访时表示,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社会治理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在新形势下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切实做好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