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福建省泉州市龙潭泉水有限公司被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333元,罚款人民币86000元,并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原因涉及:生产销售不合格包装饮用水。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11月10日,受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泉州市龙潭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水划算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6.8L/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