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区和地区政制在现当代中国地方政制架构中起着连接省、县之间制度运行的独特作用,但这一事实又与法理存在着某种不协调,体现出治理空间与制度的不适应。其缘由是省县之间的治理空间客观上造成了治理困境,必须在省县基本制度架构之外,加以制度补充,专区和地区政制也因之成为省县之间一个必然的制度层级。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尤其是一个国家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治理空间的调整和制度选择是政治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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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际关系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