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歌佳作表现的是诗情美感,它不同于真情实感,而是真情实感的升华。诗歌中表现的审美人格也不同于作者的世俗人格,审美人格是作者人格理想的体现,一般说来高于世俗人格。富有魅力的诗歌佳作是"灵感加构思"的产物。灵感有三种类型,都来自新鲜感受和长期积累的遇合。长期积累、一朝得之的灵感是诗歌的受孕,有意为之、精益求精的构思要以灵感为基础,而不能取代灵感。诗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灵感加构思"是诗歌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提出的要求。诗歌发展史上出现的一切成果都不会消亡,已经出现的各种诗歌体裁都是人类的公器,人们有权利用于表达一切不触犯法律和公德的内容。严肃的诗人和诗评家有责任帮助大家辨析各种诗歌作品的精粗高下,共同提高审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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