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理念是促进我国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关键性因素。打造环渤海区域法治营商环境应结合“双循环”新发展理念,从区域发展的影响因素、区域内法治营商环境条例冲突、综合执法体制规定不全面、缺乏知识产权司法保障入手,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构建区域对外开放合作法治框架;与国际化接轨,完善综合执法机构权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等区域法治营商环境的优化路径,为环渤海区域营商环境发展提供法律支撑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