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父生之,师教之,礼闻来学,不闻往教。教师之于学生,不光教本领,且管生活。1920年,林语堂获官费至美国哈佛大学留学资格,并答应胡适学成回国后到北大任教的要求。不料到美国后,官费未按时汇至,生活陷入困境,遂打电报向北大告急。不久收到两千美元汇款,使之顺利完成学业。其先后两次得到以北大名义汇款的保证金,各一千银圆。回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