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临床特点及其影响因素,以期制定针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全程管理体系。方法:选择海南省强制医疗所2016年3月至2019年10月收治的流浪精神障碍患者157例,其中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50例,非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107例,分析两组患者人口学资料、临床特点、不同精神疾病肇事肇祸发生率及精神症状,采用多因素回归分析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影响因素。结果: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与非肇事肇祸流浪精神障碍患者对比,男性、低龄、无业患者、未婚率、初中以下、由公安机关送入院方式明显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精神疾病患者中,精神分裂症与发育迟滞伴随的精神障碍患者发生肇事肇祸发生率明显升高(P<0.05),且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肇事肇祸发生率高于发育迟滞伴随的精神障碍患者(38.8%vs 14.7%,OR=2.706,95%CI:0.986~7.426,P=0.046);在幻觉、幻视、幻听、被害妄想、嫉妒妄想、自知力障碍、易激惹、思维奔放等症状上,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出现比例明显高于非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在情感淡漠、缄默症状上,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出现比例明显低于非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Logistic回归多因素分析显示,无业、未婚、精神分裂症、自知力障碍、幻觉是影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独立危险因素(P<0.05)。结论:应加强对无业、未婚、精神分裂症、自知力障碍、幻觉的精神障碍患者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医疗救助,提高全民对流浪严重精神障碍的全程救助,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和减少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