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8年建立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实现了我国土地产权的市场化,对培育土地市场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土地产权的界定不够明晰,缺少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政策机制,引发土地市场的一系列问题。借助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从土地产权的角度分析了政府行为对土地市场的影响,并运用特征价格法,对广州市地铁二号线和内环路建设的实例,分析评价了政府行为对土地价值的影响。最后从完善土地产权的角度探讨了政府在土地市场中的角色和作用,指出由于缺乏对政府行为引起的"得益"和"受损"的应对机制,导致政府利益受损和土地市场的不公平与不确定性,需从土地产权角度出发,完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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