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的商品房预售主体结构中,相关预售合同是被特殊制定的。特别是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承担预售房销售的地产商以及开发商,对于预售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有着明确的规定和限制。从法律层面来分析,结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应用,能够了解到,在预售人资格审核的过程中,需要确保满足以下几项条件:第一是需要有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名称;第二是需要有固定的资产经营模式和应用场所;第三是需要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第四是需要有6个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在满足上述条件之后,才能达到预售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