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动庭审实质化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从民事审判实践出发,当前的庭审模式在结构、内容、功能和理念方面存在的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割裂、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割裂、事实纠纷解决和法定权利保护的割裂、诉讼权利和诉讼理念的割裂等制约庭审实质化的问题。在比较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庭审改良模式基础上,应当坚持当事人主导的庭审中心主义,建立争点对抗制的庭审模式,以"独立的诉答程序——强制的争点整理程序——开放的争点对抗程序——总结性的最后陈述"作为具体推进庭审实质化的程序设计。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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