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关于财富主体的认知经历了从“金银”到“纯产品”,再到“劳动一般”的过程,但三者对财富主体本质的界定并不以“真正的人”为起点。马克思财富观的主体确证及其社会关系实现了“两大超越”:界定“真正的财富”内涵,肯定“人的本质”在财富中的主体地位为“超越之一”;剖析财富社会关系中物质内容和社会形式的矛盾,构架社会关系的价值主体是“人”而非“物”为“超越之二”。共同富裕是马克思财富观主体向度“两大超越”的当代确认:共同富裕的人本价值和人文意蕴确认财富真正的主体本质;共同富裕中反哺、帮扶式的第三次分配确认更具主体本质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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