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对民办院校分类管理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民办院校分类管理工作在国内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的分析总结,提出应按照举办者是否要求合理回报,将民办院校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大类,并针对这两类学校在法人登记、财务管理、法人治理结构以及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相应的配套政策,以促进民办院校分类管理工作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