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2月19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机[2020] 2号)(以下简称新《意见》),替代三部门2012年制定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2] 133号),在实施区域、补贴机具种类、报废补贴条件、补贴标准、回收拆解企业确定、报废总量平衡、风险防控等方面都有重大调整和变化。新《意见》的出台,开启了我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新篇章,标志着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由试点进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