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安拘留暂缓执行制度是保障公民权益的一道缓冲机制,几乎伴随着治安管理处罚制度一同诞生和发展并延续至今。从法规范分析来看,申请暂缓的前提是被处罚人向复议机关或法院提出了异议并按规定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且经公安机关审查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结合司法实践来看,治安拘留暂缓执行制度在保护公民人身权益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申请暂缓的权利与即时执行的矛盾、暂缓执行适用范围持续扩张、不予暂缓执行审批标准不明确、暂缓执行中担保机制不健全,以及与行政救济机制衔接不足的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暂缓拘留执行制度的优化,应通过明确公安机关的告知义务、厘清法律概念堵塞制度漏洞、适当调整暂缓执行适用范围、强化担保人和保证金的担保功能、加强与相关法律的衔接等路径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