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少年"依法犯罪"案件频发导致了社会的愤怒与焦虑,要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此起彼伏,《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民意予以积极回应,并将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处理。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关系到多学科的科学评估和理性探讨。在我国应对青少年犯罪的刑事政策指导下,根据刑罚的局限性、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殊性、救济措施的多元性以及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律性,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应当作为应对犯罪低龄化的主要手段。在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下降的背景下,进一步明确专门矫治教育的适用条件,合理适用教育惩戒措施,增加监护人刑事监督责任,平衡惩罚与保护的边界,才是法律层面应对犯罪低龄化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