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魏时期基于军事活动的需要,皇帝设置都督和军司负责对军事活动进行监督。这种监督不完全是为了弹劾将领的违法犯罪,更多是为了推动战争进程、协调和调度中央和地方的军事力量、配合主将完成军事任务、向皇帝秘密传递军事信息等。考察北魏时期军事监督制度有利于挖掘中国传统的"监督"特色,为丰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涵提供借鉴。检察监督应当重视自身具有的监视、引导、主导、调度功能,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中发挥更为突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