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政发[2022]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确保煤炭生产适应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需求,确保完成我省煤矿稳产保供任务,稳定煤炭供需平衡,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和我省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煤炭市场形势,现就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提出如下意见。